关于加强安全防范和外派劳务人员管理的通知
各驻巴中资机构:
近期,巴基斯坦一些大城市先后发生多起爆炸、枪击事件,造成大量军警和民众伤亡。据悉,多名恐怖分子已潜入伊斯兰堡、拉合尔等大城市,巴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保障我人员安全,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安全教育和人员管理,采取防范措施,要求全体中方人员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非工作需要近日内尽量不要外出。如遇突发事件,立即向我处和国内派出单位报告,同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
另,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境外涉我劳务人员的纠纷事件时有发生,对内对外均造成不良影响。鉴于我在巴承包工程项下的外派劳务人员数量较多,根据国内主管部门指示,为保障劳务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形象,现将有关管理规定重申如下:
一、按规定需确认的外派劳务项目,必须经我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进行项目确认后才能执行。
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必须按照《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实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制的通知》的规定,在办理外派劳务招收备案手续后,才能招收外派劳务人员。
三、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必须依据我国及驻在国有关法律法规,与劳务人员直接签订合同。
四、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向劳务人员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其合同工资的12.5%。
五、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可要求劳务人员投保履约保证保险,但不得向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加收管理费及其它费用或要求其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
请相关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近期内全面排查在劳务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并及时整改。
驻巴基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二○○九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