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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保险业情况及中巴合作建议
2009-02-11 14:22  文章来源:驻巴基斯坦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独立之初,巴基斯坦保险业的基础较差,险种单一;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整体实力日渐增强,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逐步扩大。
  
  一、巴基斯坦保险业发展历程
  (一)初级阶段(1947-1972年)。巴基斯坦保险业起点较低,为推动保险业发展,政府建国初期即着手构建保险市场体系,于1952年成立了巴基斯坦再保险公司,同时鼓励私人投资保险业。上述措施使本土保险公司的数量从独立之初的2家增加到1972年24家,保费收入从1949年的1.3亿卢比上升至1972年的51.7亿卢比。
  (二)垄断经营阶段(1973-1991)。1973年,佐克菲勒•布托政府推行企业国有化政策,人寿保险公司收归国有,业务由国家人寿保险公司独家经营;1976年成立了国民保险有限公司,经营全国非寿险类业务,同时出台许多措施限制其他非寿险企业的发展。政府后来虽取消了国有化政策,但一直没有开放保险市场,行业处于垄断经营状态。但这一时期巴政府将保费整体下调了33%,吸引了大批民众投保,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行业的发展,年均增速保持在15%左右。
  (三)起伏跌宕阶段(1992-1999)。1992年巴政府重新开放保险市场,巴保险业一度迅速增长,1992年当年增长了24%。随后几年由于贝•布托和谢里夫轮流执政期间国内政局动荡不安、1998年巴进行核试验后西方国家对其实行经济制裁等原因,巴经济遭受沉重打击,加之巴政府对外资进入保险业一直实行严格限制,保险业发展步伐明显放缓,1999年的增速仅为6%。
  (四)快速发展阶段(2000年至今)。穆沙拉夫军政府接管政权后,通过立法推动和规范保险业的发展,2000年和2002年先后出台的《保险条例》和《保险业新规定》,大大促进了该行业的发展,2001-2006年保险业年均增速达22%。但由于传统保险业经营理念与伊斯兰教义冲突,许多民众仍不愿投保。2005年9月,巴政府为此批准成立了伊斯兰性质的大家福(TAKAFUL)保险公司,普通穆斯林民众开始参保。
  
  二、巴基斯坦保险业现状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巴保险业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7年底,巴共有52家保险公司,从业人员逾5000人,其中34家在卡拉奇证券交易所上市。按企业性质分,国营3家,约占市场份额的35%,私营49家;按业务性质分,寿险5家,非寿险42家,再保险1家,大家福4家。
  据巴证券委员会统计,截至2007年底,巴全国保费收入达663.7亿卢比(合11.1亿美元),同比增长20%;保险业总资产为3157.9亿卢比(合52.6亿美元),同比增长51%。保险在经济生活中的补偿功能逐步得到发挥,巴保险公司2007年共赔付378.3亿卢比(合6.3亿美元),其中寿险赔付135.4亿卢比,非寿险赔付242.9亿卢比,对迅速恢复生产、保持经济稳定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各保险公司针对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的需要,纷纷推出商业险、责任险、健康险和医疗险等险种,业务范围逐步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民众参保意识也随之增强。
  但相对于其人口及经济发展速度而言,巴保险业发展仍相对滞后。到2007年底,巴国内保险深度仅占GDP的0.8%,保险密度仅为4.6美元,远低于印度(3.1%和22.7美元)和斯里兰卡(1.4%, 16.3美元)等南亚国家。制约巴保险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
  (一)国内政局动荡,经济无法实现长期持续稳定发展,保险业缺乏良好发展的根基。
  (二)个别保险企业偿付能力不足,有的甚至故意逃避赔付责任,留下“孤儿保单”,行业整体信用度较低。
  (三)营销队伍良莠不齐,大部分从业人员只受过短期培训,金融保险方面专业知识明显不足,且流动性大,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都不尽人意。
  (四)部分穆斯林民众认为传统保险业将保险资金用于投资获利是“不劳而获”的行为,与伊斯兰教义相悖,不愿参保。
  
  三、巴基斯坦保险监管机构及主要保险公司
  建国之初,巴商务部兼管保险和证券等行业,1992年巴政府重新开放保险市场后,成立了证券委员会负责规划和监管证券和保险市场的发展,同时保留商务部对国家寿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直接管理权及行业法规条例的最终审批权,实行两部门同监共管。巴政府还指导成立了保险业协会(IAP),绝大多数保险企业均已加入该协会。
  国家人寿保险公司:成立于1973年,是巴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隶属巴商务部。2006年底的注册资本为9亿卢比(1500万美元),保费总收入159.9亿卢比(2.7亿美元),全国共有461个营业网点。主营业务包括团体寿险、养老险和个人寿险,近年开始推广健康和人身意外保险。
  国民保险公司:成立于1976年,是巴最大的国营非寿险公司,承担了大部分政府保险项目。2001年进行公司化改革后,注册资本增至20亿卢比(3300万美元)。2006年末,该公司保费总收入为4033.9万美元。
  巴基斯坦再保险公司:成立于1952年,是巴唯一一家经营再保险业务的公司,隶属巴商务部。 2006年底该公司再保险保费净收入为16.9亿卢比(2825万美元)。
  EFU保险集团:始建于1932年,是巴最大的保险集团之一,旗下公司包括EFU普通险公司、EFU人寿保险公司和Allianz - EFU健康保险公司,其中EFU人寿保险公司是巴第一家私营人寿保险公司。2007年该集团保费收入达61.1亿卢比(约1亿美元),赔付金额达50.9亿卢比(8483万美元)。
  巴科(威特)大家福保险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5亿卢比(830万美元)由巴基斯坦、科威特、马来西亚、沙特和斯里兰卡5国共同投资设立,是巴首家伊斯兰性质的保险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机动车辆险、财产险和海运险等非寿险业务。该公司成立后,吸引了大批穆斯林民众投保,2006年保费收入达1.4亿卢比(226万美元),业务呈快速发展的趋势。
  
  四、巴基斯坦保险业对外开放情况
  随着经济的发展,巴政府近年逐步放宽了保险领域投资政策,允许外资最高持股比例达100%。截至2007年底,巴共有8家外资保险公司,其中寿险2家,非寿险2家,大家福4家(巴境内一共4家,均为外资背景)。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总体占有率仅有8.5%,但寿险市场占有率达43.7%。从长远发展趋势看,外资保险公司将在巴市场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外资保险公司在巴发展的优势主要包括:
  (一)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财务、会计、评估、精算的制度和规范健全,赔付能力强。
  (二)总部在海外有比较完备的投资网络,资金运用渠道多、运作方式灵活,投资风险相对较小。
  (三)产品创新能力强,能够根据市场需要,及时调整和推出新的险种,在竞争处于有利地位。
  (四)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营销人员整体素质较高。
  巴政府近年也有意识吸引外资进入保险领域,以吸取先进经验,提高行业整体水平。外商在巴开设保险公司的主要条件包括:
  (一)获得巴商务部的无异议证书(NOC),并在证券委员会注册。
  (二)寿险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卢比(约合830万美元),非寿险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卢比(约合500万美元)。
  (三)寿险公司最短经营期不少于10年,非寿险公司最短经营期不少于3年。
  (四)各保险企业法定准备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且必须存入巴国家银行(央行)或其分行,寿险公司的养老保险、健康和意外险、理财型寿险等业务的准备金另计,一并存入央行。
  
  五、我与巴在保险领域开展合作的有关建议
  巴基斯坦拥有1.6亿人口,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是南亚地区新兴的保险市场之一,我国保险公司可考虑适时在巴设立机构或通过收购当地保险公司的方式,进入和开拓这一市场,以推动双边经贸合作的全面发展。有关建议如下:(略)
  
  
  
  
  
                            驻巴基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梁叶 执笔
                            二○○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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