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水电集团与巴FWO签订高玛赞项目分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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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11 12:20 文章来源:驻巴基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继巴基斯坦边境工程组织(FWO)与业主巴水电发展署(WAPDA)3月9日签署高玛赞项目总承包合同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与FWO于4月9日签署了该项目分包合同。
根据分包合同,水电集团将承担该项目大坝和发电厂房施工,合同工期为40个月,保修期1年,开工日期尚待业主最后确定。目前,水电集团正在做复工前准备。关于安全问题,合同规定FWO将负责项目现场和周围的安全保护,向中方提供安保方案和安全运作规程,并在开工前建立起安全运作机制。
自2004年发生举世震惊的“10•9”人质事件后,该项目该项目全面停工。过去两年多时间里,在双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水电集团和业主WAPDA经过多次谈判,最终就友好解决该项目复工问题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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