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市场调研双边合作热点专题巴基斯坦概况巴基斯坦经济投资合作指南
政策法规经贸机构企业名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热点专题 >  中巴自由贸易区 >  正文

中国和巴基斯坦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
2009-03-17 21:28  文章来源:驻巴基斯坦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2009年2月21日,在戴秉国国务委员和巴基斯坦总统扎尔达里的共同见证下,商务部副部长陈健与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马苏德×汗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武汉签署了《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定》,作为扎尔达里总统此次访华的重要经贸成果。该协定是迄今两国各自对外国开放程度最高、内容最为全面的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

  中巴自贸区服务贸易谈判是2006年11月胡锦涛主席访巴期间,两国政府共同宣布启动的。此后,双方就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内容和服务部门开放承诺表等进行了5轮谈判,于2008年12月全部达成一致。根据协定,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在全部12个主要服务部门中,巴方将在11个主要服务部门的102个分部门对中国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开放,包括建筑、电信、金融、分销、环境、医疗、旅游、运输、快递、研发、计算机教育、娱乐文化和体育等众多服务部门,其中分销、教育、环境、运输、娱乐文化和体育等5个主要服务部门在内的56个分部门为新开放部门。此外,巴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外资股比方面给予中国服务提供者更加优惠的待遇,并在人员流动方面提供更加宽松和便利的条件。我国将在6个主要服务部门的28个分部门对巴基斯坦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开放,具体包括采矿、研发、环保、医院、旅游、体育、交通、翻译、房地产、计算机、市场调研、管理咨询、印刷出版、建筑物清洁、人员提供和安排服务等。详情可登录“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fta.mofcom.gov.cn)查询。在双方履行国内相关程序后,该协定有望于2009年上半年生效,从而使两国在2007年7月实施的《中巴自贸协定》基础上,建成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内容全面的自贸区。

  近年来,中巴两国不断推进自贸区建设,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2003年11月签署优惠贸易安排;2004年10月启动自贸区联合研究;2005年4月签署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协议;2006年11月签署自贸协定,2007年7月实施以来成效良好;2008年10月签署自贸协定补充议定书,以促进投资合作;2008年12月结束服务贸易协定谈判。《中巴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的签署和实施,将为两国共同应对世界金融危机,提升服务业合作水平,促进经济共同发展,深化全天候、全方位友谊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中国和巴基斯坦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     2009-02-24 17:00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服务贸易谈判圆满结束     2008-12-08 08:27
巴基斯坦08财年服务贸易逆差达63亿美元创历史新高    2008-07-28 13:28
巴基斯坦本财年前十月服务贸易逆差增至55.7亿美元    2008-05-28 20:04
巴基斯坦服务出口下降22%    2008-02-21 20:40
巴服务贸易逆差30亿美元    2008-01-31 19:09
巴基斯坦2007-08财年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增长10%    2007-10-29 20:39
巴基斯坦服务贸易现状与前景    2007-10-29 11:07
中国与巴基斯坦举行自贸区服务贸易第二轮谈判    2007-08-21 12:13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将于7月1日起实施     2007-06-29 18:3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巴基斯坦经商参处邮箱